論「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的正反意見
By: 卑微人看到近日教會內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極大爭議,我想嘗試指出基督徒中支持和不支持「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的分歧之處,期望能為各位提供一些焦點,看看可否談下去,得到一些了解和共識。(本文只為求立場較接近的人士可走近一點,立場太分歧的人士是不會欣賞的,因為他們相信:同性戀者犯了信仰上嚴重的罪,沒有權得到甚麼保障,根本談不上有甚麼歧視可言,或他們相信同性戀在信仰上完全沒有問題,任何半點保留都是恐同或不文明。)
一、立場上分歧之處
請留意,這裡談的只是「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的正反意見,不是「同性戀是否不合乎聖經」。性文化學會顯然是正方。反方是誰?嚴格來說,沒有人認真地有表達過反方意見,只是甚為保留而已,或許之前黃繼忠的文章是這一方的,瓶情的兩篇文章有表達類似思想,但似乎沒有很正面地立論。不過,雖然沒有人明明地寫過文章,但是反方的意見在不同人的言論裡都或多或少地出現過。雙方意見不同之處,至少可總結為四點:
a)究竟該立法會否直接地令性文化學會提出那些令信徒(及一般不太喜歡同性戀的市民)憂慮的個案在香港出現?這裡要強調「直接地」,即那法案的具體描述會否明明地說那類行為是違法的。(暫且假設那些個案都沒有疑點,或即使有,仍可反映一些值得憂慮的問題。)
b)究竟香港的同志運動能否運用各種政治和輿論影響力把本是要減少歧視的法案變成攻擊反同性戀者的工具?
c)究竟滑坡理論或骨牌效應是否成立?此說認為,我們沒有足夠理由只容許同性戀而不容許其他性傾向(包括人獸交)或性行為(包括孌童、亂倫),所以,若今天為反性傾向歧視法案讓步,就幾乎必然地是向人獸交、孌童、亂倫讓步,但後者是不可接受的,所以前者也不可接受。
d)究竟今天香港的性傾向歧視是否輕微,所以不用立法管制?
性文化學會和絕大部份反對該項立法的人士,對上述四點都會說「是」的。如此,他們認為「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是理所當然的。但瓶情對a說「不能確定,因為未有草案」,「不能直接將外國例子視為也會在香港發生」,對b-d似乎是存疑的,所以他(和其他立場類似的人士)對「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有保留。
我認為在立場問題上,這些都是爭議的焦點,如果不直接談這幾點,再多講其他論點都不能把意見拉近的,再真情對話也無補於事。至於其他分歧,我稱之為手法上的分歧。
二、手法上分歧之處
這事件不是純思想的問題,也牽涉運動,一個以動員教會人士來抵抗同志運動的運動。以下我嘗試總結雙方的看法,或許可以令各位更清楚對方的憂慮。
對於贊成「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的一方來說,由於上述幾點立場他們都說「是」的,所以他們看見一個十分嚴峻的處境,認為要當機立斷,在社會上鮮明地表明他們不贊成這項立法,否則,更嚴重的後果會接踵而來。因此,他們覺得呼籲全體教會公開反對這項立法是有必要的,在呼籲信裡提出的那些個案會令信徒驚恐,也是他們期望做到的後果,畢竟他們相信那是真的會發生的事。他們不覺得他們是製造白色恐怖,因為他們誠實地相信他們對上述幾點立場的看法都是正確的,而且他們出版了不少書籍和發表了不少文章,他們大概認為那已是足夠,信徒會明白他們的立場,若有信徒支持他們,那是信徒理智思考的後果,而非盲從。他們未必忽視其他關注,但是在大難臨頭的危機意識下,只有這一件事是最需要做的。
對「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有保留的一方來說,由於他們對上述幾點立場有別的想法,所以無法感受任何嚴峻性,於是就不能接受如此高調地動員各教會去反對立法,因此亦覺得那些個案帶來的效果是製造白色恐怖多於幫助讀者了解不採取行動的後果。
由此看來,似乎大部分分歧都在於各人對上述立場有不同意見。然而,按我的解讀,對「動員各教會反對立法」有保留的一方尚有其他想法的:
如果堂會信徒真的不太了解這些事件(或許他們向來沒有看有關的文字和新聞),這動員手法會否有意無意地產生非理性的洶湧群情?動員者的呼籲信又可否用一些較溫和的語氣撰寫?以「增加營商成本」這類理由去反對,會否負面效果多於正面效果(參維護家庭聯盟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登報聯署)?須知道,總動員的意義不單在於表達立場,也是為教會建立一個社會形像,那麼,動員者同時多強調他們對同志的關懷(甚至有實際行動),強調他們不贊成歧視(而不是否認歧視存在,不是只在個案引用裡繪形繪聲地談教會如何受逼害),會否比較合宜?否則,教會日後如何關懷同性戀者?
再坦白一點說,若動員者可以避免上述憂慮而做到他們要做的事──引起更多信徒關注事件、並能動員眾堂會公開表態反對立法,為甚麼他們不這樣做?
我相信這是大部分相信聖經教導我們同性戀是不好的及不贊成同性婚姻的信徒對這個動員呼籲的憂慮所在。有人會覺得他們為了這些「小問題」而不肯支持總動員,是因小失大,甚至要惱怒他們。但是,反過來問,動員者要避免這些「小問題」,又有多困難?大家既說是主內一家,為何不盡力尋求一個最多人有共識的做法?(按:這裡所謂「最多人」,並不包括本文起首的那兩類人士,我不是否認他們為基督徒,而是認為他們的想法是無法跟本文談論的那正反雙方調和的。)
盼望這個分析沒有錯誤表達各方想法,並且能指出癥結所在,或許會有助溝通和達到多一點共識。性文化學會願意來這裡跟網友交流,實在是很值得欣賞的。若大家能在立場上拉近一點,互相多了解一點,那就更好了。祝各位平安!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5.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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